2015年9月17日,我校2015级信息工程学院学生陈富、蒲铭雨路过永川区卫星湖办事处星湖大街菜市场旁时,捡到人民币200元,两名同学完全可以将钱据为己有,但是他们没有,在第一时间将钱交到卫星湖派出所。为了表扬学生拾金不昧的高尚行为,永川区公安局卫星湖派出所特写了一封感谢函,赞扬我校学生的良好素质,希望学校对这两名同学给予表扬。
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一个人高尚品质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。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,同学们拾金不昧的行为尤其值得每一位大学生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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